2002/5/01
我可以告你嗎~寶貝? ^_^
外面下著雨 猶如我心血在滴....... 玩了那麼久
其實算算不容易 被你騙東西 明天不再有關係 留在你家的裝備 有空再來拿回去 不想被騙都結了果
不得已拼命找藉口 不勉強你再為了我 裝備不在 玩不玩都是痛 我可以告你嗎 愛人~~~~
讓你在我面前哭泣 如果明天我們就要分離 讓你痛快的哭出聲音
我可以告你嗎 .........寶貝........
容我最後一次這樣叫你 你也不得已 我會 笑笑的離去
一部愛恨交織的動人故事.....竟然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....
請聽本盟 bm2frp
淚的故事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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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\|\|\|\|\|__bm2frp角色所屬裝備遭詐騙案血淚控訴實錄__|\|\|\\|\|\
[前言]
bm2frp(男騎)為本人於89年10月初次玩天堂所創,當時因為不會玩所以素質並不好,但玩 到現在(91年4月)45級也算小有成就,裝備防負40(沒力套),用+6武刀(目前只值40萬)也不 算多好
[緣起]
4/28 pm 2:35
bm2frp 在燃柳正無聊時看到一王子"史萊姆大帝"說要打盟戰,我就加入了 ,他說要看裝備並發水錢,對方用交易的方式看我的裝備,並放上一些錢(後來發現是10萬元 ,本來以為是1萬元)說是讓我買水的然後我習慣性的按"ok"....當然我的-40防和+6武刀就 這樣換來10萬元,可是按"ok"時我還沒發覺有異狀,還join他的血盟.加入後準備把裝備穿上時才..., 對方當然是登出嚕
當然心理很不爽,氣的是這種騙術是老套了,自己年紀一把了還被騙>< 離開遊戲直覺上來盟板留言,等我寫完後突然想起會長的話,我在計較什麼呢?不過是遊戲 罷了! 馬上再上線把bm2frp給刪除了,再創一個男妖精,此刻我以不指望拿回裝備,創立妖精是因 為我從來就沒耐心玩妖精,想趁此機會多磨練自己的修養.
晚間看到會長居然留言全力支持我對此違法事情提出告訴,提醒了我遊戲裝備不算什麼,但 如果每個受害人皆抱著我這種心態,反而我們成了助長此違法情形的幫兇,我應該站出來給 這種騙子一個教訓!!
[4月29日]
早上到公司上網將會長提供的公函及注意事項列印準備好,填寫下午的假單後準備踏上正 義之路(希望我的案例能讓玩家重視自己的權力,讓犯法的人早日回頭) 首先當然先去"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"位於中和中正路的公司.... 樓下的警衛:帥哥,有什麼事嗎?(嗯...聽起來蠻受用的) 帥哥(就是我,以下簡稱bm2frp):我要去18樓,遊戲橘子公司. 樓下的警衛:18樓現在正在裝潢,改在13樓,你是帳號被盜嗎? bm2frp:...不是! 樓下的警衛:是被騙嗎? bm2frp:算是啦^^"(你是警衛還是警察啊?)
==搭電梯至13樓找到遊戲橘子公司的客服==
客服:有什麼事嗎? bm2frp:我想調閱我的遊戲記錄...(將我的遭遇陳述了一遍) 客服:帳號裡還有點數嗎? bm2frp:嗯應該還有130點左右(剛扣了包月的369點) 客服:那可能要先儲值喔!調閱記錄及開立帳號證明要用點數支付費用. bm2frp:這裡可以上網嗎?我現在馬上信用卡儲值. 客服:不好意思這裡不營利的,你可以去這附近的網咖儲值(與npc對話後得到附近簡圖一張)(會長 註:NPC小姐有沒有漂漂?)
==依圖找到網咖==
bm2frp:(嗯...門面不錯!)小姐我要上網 櫃台小姐:喔!請上二樓 bm2frp:上樓後樓上的服務小姐帶我找了一張"桌子"坐定後,原本平面的桌子電動升起一個 螢幕(真炫)! 服務小姐:這裡的消息一小時50元,附飲料一杯,這樣可以嗎? bm2frp:嗯,好的
此時才注意到環境真好,又安靜(每個人都用耳機),包箱裝潢的很有情調,網聚在這 辦不錯^^........細節略過,完成儲值後反回遊戲橘子公司(喂..被騙的人心情應該裝的可憐一點吧!??)
==調出遊戲記錄==
在遊戲橘子公司填寫切結書等一些申請文件後,得到一張帳號證明書及三張遊戲曆程(如圖)
bm2frp:馬上call會長詢問下一步是到台北縣警局報案還是刑事警察局? 會長:嗯...直接去忠孝東路四段刑事局偵九隊報案. bm2frp:怎麼都是很難停車的地段><,剛好現在是下午三點,馬上驅車前往~~
==刑事局==
bm2frp:阿sir我要找偵九隊報案 值班員警:今天值日偵查隊是四隊二組,九隊要過幾天才值日. bm2frp:喔...今天受理報案是偵四隊二組,沒關係我找他們. 偵四隊二組值班員警(以下稱警員):你是要報案嗎? bm2frp:是的我要報案網路遊戲道具遭虛擬詐欺. 警員:網路犯罪是偵九隊的業務,你急不急?還是過幾天他們值日在報案,不然我們也一樣要 移交他們辦理! bm2frp:我是上班族耶,特別請假來報案的,你幫我做筆錄在移給偵九隊好了. 警員:網路遊戲我也不懂,到時後漏了資料我們還要請你來說明喔!! bm2frp:沒關係. 這時警員打開電腦開啟了筆錄的表格,自顧自的打了一些資料,偶爾問了些我的基本 資料(認職公司名稱,職務名稱,戶籍資料...等,打完基本資料後若有所思的盯著螢幕 好一陣子(應該是不會寫了吧) bm2frp:我這裡寫了一些東西你要不要參考一下... 4月28日14:35天堂角色"史萊姆大帝"佯稱收人盟戰,要求天堂角色"bm2frp"以交通方 式查看其角色所有裝備,同時答應提供10萬元之天堂遊戲錢幣供bm2frp購買盟戰所需 物品,待bm2frp習慣性執行完成動作後(物品移轉至對方)立即斷線,致使遊戲bm2frp 角色玩家平白損失遊戲道具..... 警員:(依我的資料製作完成筆錄,並交給我報案三聯單)
我可以告你嗎~寶貝......別在我眼前哭泣......
bm2frp 很心軟的.......
很可惜的是......
依中華民國刑法
第三百三十九條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 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親愛的史萊姆大帝先生,您真的很不幸....你這次碰到的是白目同業公會的成員....
讓會長將您心中唯一的希望打破吧..... 您以為天堂騙東西沒罪?你以為利用交易的就沒事?
關於詐欺罪之構成要件如下:
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:詐術行為、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、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 分、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、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,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 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。
主觀不法構成要件: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,例如,全部犯罪皆有的「故意、過失」,或特定 犯罪所有的「意圖」。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,詐欺行為之故意、謀取行為人或第三 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。
您自己判斷判斷吧...或許您以為敝公會是要嚇您,逼您還出裝備......呵..你又錯了....
敝公會絕對不接受私下合解! 那些裝備我們會以司法的途徑向您取回來!
順帶一提,您是一個犯罪者,我們不打算對您以禮待之!您可以參考敝公會以前的白目日誌.,其中有對於 您這種案件,檢察官的實際作為!
很多人以為......創一個假資料的ID而且在網咖上網,就可以任意違法.....以為警方捉不到.... 太簡單了....只要知道你的道具現在在那裡...就很明白了.....騙來的東西,一定是給人用 ,給朋友,給自己,賣掉....還以為查不到嗎?
我只能說一句......你真的很不幸...但是並不可憐....希望您的年紀足夠來承擔刑事責任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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